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新增计划招生简章
(学院代码:12573)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学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
为响应上级号召,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9年新增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337个,在珠海市现代人才培训中心、广东深圳医药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普宁市健康职业培训学校、广东茂名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东顺德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东佛山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惠州市食品药品技术服务中心、深圳中南培训中心、汕头星河专修学院、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10个教学点新增设立“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试点班”(具体开设专业见下文)。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社保计算年限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
二、招考方式
(一)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合并同卷进行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及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
(二)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三)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具体证书要求见下表);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四)准考证由报考专业的对应校外教学点派发
(五)测试时间:10月19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测试地点:报考专业的对应校外教学点
测试成绩及拟录名单公布时间:10月21之前(公示时间3天)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高考报名时间:10月12日9:00-10月15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请按照附件《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流程(10月8日-15日)》完成报名与填报志愿流程完成报名与填报志愿。
(二) 资格复核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地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报考专业的对应校外教学点进行资格复核。
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各校外教学点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生的证明材料,申请免试考生的省级及以上中级(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试考生的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等事项进行复核;
各教学点复核后,收取复核通过考生的纸质材料复印件(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需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上教学点公章与“此件与原件相符”的章。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相关教学点把复核通过的名单形成excel电子版(含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报考教学点,报考高职专业含填报代码)和复核通过考生的复核材料复印件按报考专业分类在10月16日之前上交到我校招生办。我校将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我校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核,只对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由学生所报考的校外教学点承担一切后果。
(三)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四、考试费用
报考此次新增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考试的考生,免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招生计划与教学点:
备注:以上学费不含书本费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到录满计划为止。其中,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同卷考核,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若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按职业技能考核,测试满分100分。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2.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
3.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将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在12月中旬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http://gdyzyzs.good-edu.cn/showmore_zs.php?actiontype=0),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九、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办办公室(行政楼211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520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
联系人: 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