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类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专业及认可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的相关专业考生必考)
考试科目:
《音乐主项》(面试)、《音乐副项》(面试)
《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笔试,音乐学类考生适用)
《视唱、模唱》(面试)
注: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自选一种器乐考试;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副项考声乐。
所有考生均考声乐和器乐,且声乐和器乐满分均为100分,计算专业总分时取声乐和器乐中得分高的为音乐主项,另一项为音乐副项;若声乐和器乐得分相同,随机选取一项作为音乐主项,另一项为音乐副项。
二、舞蹈学类 (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专业及认可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的相关专业考生必考)
考试科目:
《舞蹈表演、形象气质、基本功测试》(面试)
《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舞蹈学类考生适用)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教育专业及认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的相关专业考生必考。
考试科目:
《文艺常识、广播影视常识与写作》(笔试)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认可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成绩的相关专业考生必考。
考试科目:
《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形象气质》(面试)
一、音乐学类(总分200分)
[音乐主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音乐副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乐理(50分)、练耳(40分)与音乐常识(10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模唱成绩(满分100分)×10%]×2
注:所有考生均考声乐和器乐,且声乐和器乐满分均为100分,计算专业总分时取声乐和器乐中得分高的为音乐主项,另一项为音乐副项;若声乐和器乐得分相同,随机选取一项作为音乐主项,另一项为音乐副项。
二、舞蹈学类(总分200分)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乐理(50分)与音乐常识(50分)成绩(满分100分)×10%]×2
其中专业面试各项目分值占比:舞蹈表演占比60%,形象气质占比10%,基本功测试占比30%。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200分)
文艺常识、广播影视常识(50分)与写作(150分)笔试(满分2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200分)
[自备稿件朗诵(百分制评分)×35%+模拟主持(百分制评分)×45%+形象气质(百分制评分)×20%]×2
考试总要求: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考试要求。
在所有面试专业的考试中,考生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具体考试大纲,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