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高职与本科的培养衔接方式,深化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3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有关高校开展2017年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77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被试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0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经考核合格、且达到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和统一考试将与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和统一考试同期进行。现将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下称转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17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试点本科高校与对口试点高职院校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0年转段招生考试报名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5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陆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9日17:00。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在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阶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0年1月2日至5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eagd.edu.cn/bcks,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在预报名选项中选择“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模块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和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网上上传相片、资料不成功的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对口试点本科高校(报名点)上传相片或交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试点高职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审核:①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高职院校教务处公章);②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③体检表。
(2)试点本科高校设置报名点。报名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对口试点本科高校须设置现场报名点,安排工作人员协助相片或资料上传不成功的考生拍照上传相片、资料。
(3)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在网上进行审核,高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1月7日前须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4)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的规定,按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2020年1月9日)。
2.确认报名。2020年1月9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对口试点本科高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资料审核。
试点本科高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各高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
报考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的试点高职院校考生只能报考对口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本科招生专业。
若考生在报名后、入学前出现违反报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40元,每人4科(包括统考科目2科、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2科)。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试点高校要按照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普通高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本科插班生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为英语,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分别为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教育理论、艺术概论、管理学、生态学基础,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试点本科高校名单、试点招生专业及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详见《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附件1)。
2.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各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3.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评卷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4.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及专业目录》。
5.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
统一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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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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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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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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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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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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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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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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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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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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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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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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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方案由试点本科高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工作由试点高职院校具体实施,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交所在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由试点本科高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按照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具体实施,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可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后进行。试点本科高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通过“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证书审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四、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省教育厅将视对口试点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报考意愿情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最终确定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专业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外单列安排,招生数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
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19年11月13日至1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对试点本科高校申报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联审。
各试点本科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专业招生计划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年度试点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后,各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达到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符合规定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附件3),扫描后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供省招生办网上录取时审核。
(三)按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四)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省招生办负责打印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并具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的电子签章,一份邮寄有关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1.实行网上采集试点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与计划。试点本科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申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实行网上录取。试点本科高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调整招生计划、审阅考生档案、确定拟录拟退名单;省招生办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审核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过程实行无纸化管理。
六、专升本转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试点本科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试点本科高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专升本转段学生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高等院校要成立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二)试点高职院校要组织、发动相关试点专业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段统一考试、考核和网上报名工作。
(三)试点本科高校在专业能力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简章、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四)转段招生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是试点本科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严肃保密规定。试点本科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转段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试点院校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视违规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等处理。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
2.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
3.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