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各类学生申请指引

2020/4/23  教育  阅读:  【放大镜】  

2020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各类学生申请指引

一、在天河区内各小学就读的穗籍六年级毕业生

  (一)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的小学毕业生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按小学免试升入对口中学的办法升学。

  个别学生因户籍及父母房产地址发生改变,申请回到户籍及父母房产证所属地段的中学升学的,必须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于5月22日(星期五)到“人户一致”地段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生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天河区居民户口簿;2.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3.毕业小学出具的《2020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

  经审核符合跨地段条件的学生,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条件的,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二)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的小学,申请在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的毕业生,申请在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须于5月22日(星期五)到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居民户口簿;2.在天河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3.毕业小学出具的《2020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

  经对口中学进行初审、区复审后,采用免试、统筹入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三)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内小学,申请回其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内小学,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5月1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我区升中资格。回户籍地所在区升学的具体办理时间、地点,请家长5月1日前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


二、在天河区内各小学就读的非穗籍六年级毕业生

  (一)户籍在广州市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学生清单》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须于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20—5:00到天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政府4号楼2楼2004)办理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手续。

  办理时,除应出具符合条件对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1.毕业小学出具的《2020年天河区小学毕业生照顾性借读初中一年级申请表》(非天河区的小学毕业生现场填写此表);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天河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无广州市房产在天河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4.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

  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免试、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

  (二)户籍在广州市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须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要求,6月1日9:00—6月4日16:00登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系统”(网址:http://123.56.193.163/tianhe/)填报入学志愿。

  (三)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办法,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直至初中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完成。

  (四)户籍在广州市外,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选择到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在6月15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报基本信息,并于6月28日至29日登录该系统填报1至2个民办学校志愿。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由天河区教育局于7月2日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工作。


三、返区生升学办法

  具有天河区户籍,在天河区内民办小学就读,或者在天河区以外的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申请回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 须在4月28日、29日拨打天河区实际居住地对应中学电话,预约具体在5月7日(星期四)的具体办理时段。5月7日当天,各申请人按照预约的具体时间到学校递交资料。办理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户口本;2.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天河区内的,须提供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3.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

  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四、区属公办外国语类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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