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延迟开学,住宿费会退还吗?
前些天,河北省退住宿费的消息冲上热搜,很多同学都在期待自己的学校能来“抄一抄作业”。很快,四川省又传来了好消息!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发布通知,提出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通知明确,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属各高等学校:近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现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二是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乱收费问题。各级教育、发改、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进行公开通报。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要求,现就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各校开学复课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相关要求执行,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三、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 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五、各地各校应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加强正面引导,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甘肃
此外,我们注意到,对于网友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上反映的“春季开学和住宿费退费”问题,甘肃省教育厅回应称,会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开学时间、放假时间明确后,若在校时间未缩短,将按原标准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若在校时间缩短,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
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其中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此前,有网友留言:“由于疫情造成现在学校无法正常开学上课,与此同时校方所提供的校车接送和食宿费也没有正常提供,关于此类费用,是否可以给予一个解决方案!万分感谢!”官方回应:根据省市现行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均按学期收费,因此,在延迟开学情况下,其学费和住宿费是不会减少收费的。但是,民办学校的伙食费、校车费等属于服务性收费,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湛江:已缴交住宿费的将在复学后按相关规定退还
有网友在湛江人民政府办公室留言,因为疫情的耽误,没有开学,只上网课而没有住学校的宿舍,希望政府能进行住宿费一定的退还。
官方回复: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我市学校暂未开学,已缴交住宿费的将在复学后按相关规定退还。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门开平:住宿费应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退费
有网友留言了关于关于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退还问题
官方答复:受疫情影响,本学期延期开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我局对收费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是学费不需要退还。因为新学期开始后,学生虽未返校,但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根据课程安排进行网上授课,学校应完成的教育教学任务有条不紊地展开,不曾耽误;
二是住宿费应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退费。学生已缴交的本学期住宿费应为预缴费,待疫情结束后,应根据学生回校学习住宿的时间长短再计算退费。住宿费的退费应在本学期完结后进行。
总体来看,退还部分住宿费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怎么退还是得看各地制定的退费办法。什么时候能等到我们学校的好消息呢?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教育部、东莞市教育局、湛江人民政府网、江门开平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