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同分序号是什么?对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怎样进行投档排序?
A:当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根据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的规定,首先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考生若已享受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再比较学业考试原始成绩;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
依照上述规则对全市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序产生的序号,即为考生的同分序号,将在考生的电子成绩证明“说明”栏目予以说明。
Q: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就一定能被录取吗?
A:不一定。
投档时,若有几个考生总分相同,则比较同分序号,按同分序号先后顺序录取。即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被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考生的同分序号先后及招生学校投档至该分数时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因此也会造成考生虽达到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但由于同分排序靠后而落选的情况。
Q:如何理解“末位考生志愿序号”和“最大志愿序号”?
A:市招考办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时会同时公布各校录取的“末位考生志愿序号”和“最大志愿序号”,可结合“最低分数”和“末位考生分数”了解学校投档情况。
“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是指向招生学校投档最后一名考生的志愿序号。
“最大志愿序号”是指向招生学校投档考生中最大的志愿序号。
根据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判断,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即“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最大志愿序号”;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不一定等于“最大志愿序号”,要具体学校区分看待。
以提前批为例,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A学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9分,最大志愿序号为4,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表示该校在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录取了所有第一到第四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但在690分时仍未完成计划,接着继续投690分以下,650分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投到第一志愿689分时该校计划完成,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最后一个被该校录取的考生是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
Q: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能办理退档再参加高中补录吗?
A:不能。
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或未按时注册报到的考生,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Q:考生被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后能办理退档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吗?
A:可以。
(一)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二)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