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0862)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指示,为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现我校对外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关于水院简介
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多年来,秉承“厚德、笃学、慎思、泓技”校训,坚持特色兴校战略,为行业和社会输送6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成为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人才培养摇篮,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水利行业的“黄埔军校”。
招生计划与简介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自主招生方式,围绕“1个计划”和“1个试点”,分类组织报名审核和考试录取。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1.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社会人员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招生计划:350人,招生专业:7个,教学地点:校外教学点
注:学费标准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以入学须知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退役军人资助。
2.面向水利行业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录取前需提供单位证明)开设“南粤水利工匠班”,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30人,招生专业1个,教学地点:学校天河校区。
注:学费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以入学须知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
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招生计划:175人,招生专业:4个,教学地点:学校、企业。
注:学费6410元/学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具有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
4.“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中“南粤水利工匠班”专班,仅限水利行业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报考(录取前需提供单位证明);
5.“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所对应的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6.2019年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秋季班已录取考生和2020年普通高校已录取考生(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得报考;
7.请考生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名系统平台提交专业志愿之前,再三仔细核对填报专业志愿所对应的教学点或合作企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慎重提交专业志愿,避免志愿填报错误。
人才培养与毕业证书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在校外教学点、“现代学徒制试点”在合作企业开展日常教学管理。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二)全面落实《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生源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关于组织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做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普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分类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在职员工等群体单独编班。
(三)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点。“现代学徒制试点”类型个别学生因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单位(企业或教学点)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单位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类型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集体商定,但不得转入非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专业。
(四)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11月入学,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
联系电话:384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