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
一、学校招生代码
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086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
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2019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院校;
2016-2019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
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
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
三、招生专业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可点击放大查看)
备注: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工作岗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男身高低于168cm、女身高低于160cm,矫正视力低于4.8的考生慎重报考。无恐高、听力正常,能适应倒班性质工作。
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因工作岗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男身高低于160cm、女身高低于155cm,矫正视力低于4.8的考生慎重报考。无恐高、听力正常,能适应倒班性质工作。
4.现代学徒制招生模式:
(1)先招工再招生。该模式招收生源对象为企业在职员工,由企业推荐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在职员工报考,企业联合学校共同组织自主招生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录取注册为在校生,实现员工的学生身份。
(2)招生与招工同步。该模式以自主招生形式实现,学校与企业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后,共同制订招生(招工)方案,学生报名参加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考试后,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统一组织办理)方可录取注册,实现学生、员工双重身份。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可点击放大查看)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的考生,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020年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本专科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能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
五、报考及志愿填报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且拟报考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0年高职扩招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直接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2020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gks)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
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00至10月9日17:00
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00至10月11日17:00。
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拟报考院校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及拟报考院校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招生院校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因未认真查阅招生院校专业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统一组织办理)。
5.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二)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
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六、考核要求
考核时间定于10月17日至1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
“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权重为0.4:0.6。“文化素质”满分值40分,考核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知识,采用笔试形式;“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60分,根据专业特点和合作单位要求的不同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则上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一)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三)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四)考核结束,考生测试成绩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将于10月26日-30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1.“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试点”两类分别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
2.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3.对于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单项免考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考试。若选择单项免考,则按单项考试分数与该项考试所占权重进行折算:
(1)考生免文化素质考核,如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50分,录取时成绩换算为50/0.6=83.33分;
(2)考生免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如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为30分,录取时成绩换算为30/0.4=75分。
4.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按照考核满分录取。
5.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生考试后,须与专业试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方可录取注册。
八、培养方式
(一)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较强的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二)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
(三)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在2020年秋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九、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十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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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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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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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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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9:00至
10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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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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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9:00至
10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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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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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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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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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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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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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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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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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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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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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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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完成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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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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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录取考生进行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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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