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2021/4/22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工 作流程如下。

一、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实施方案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在本校春季高考招生 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在录取办法中明确本校 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以及职业技能 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的实施办法等。


招生院校须明确对普通高中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 要求、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 要求;明确招收中职考生的专业是否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招生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的就读专业 有要求的,需明确具体中职专业;对考生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的, 需明确证书名称、等级、颁证单位等),并在院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2021 年已按要求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且已确认报名 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一)组织考生进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1 日为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并指引考生登录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招生院校专业 报考要求及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 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 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 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 页,下同)。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 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2.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 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


(二)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学考+网测”“学考+校测”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 直接验证。5 月 4 日前,中职考生(含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 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报考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 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未在报名期间按 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通过资格审核。


1.招生院校对“学考+网测”“学考+校测”报名考生“学考”成绩 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编报专业信息时设置“学考”分数最低要求并在招生网站公布。报名系统根据院校在计划编制 系统中设置的“学考”分数要求自动验证考生资格。


2.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 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审核中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中职 阶段毕业证书,或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以及职业 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就读专业、职业资 格证书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3.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中职考生,招生院 校还须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根据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的要求审定考生是否符合招生专业免试录取条件。 各院校原则上在网上通过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 核,若对考生上传的材料无法进行有效判断,应要求考生提供原 件或其他辅助材料进行审核。


各院校在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后,须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分类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考+网测”考生须在报名期间(4 月 28 日至 5 月 1 日)先 网上缴纳考试费后进行“网测”。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 5 月 6 日前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指引,缴纳考 试费后根据报考院校要求参加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关测试。


高职自主招生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 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 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 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三、组织体检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 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粤招〔2020〕13 号)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 果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录取。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职 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考生赴考时,须携 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文化基础考核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参加由试点院 校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核。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 生院校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管理, 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招生院校原则上按 30 人/组(试室) 编排好试室。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 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 2 天,招 生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 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招生院校须主动与地 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5 月 12 日前,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 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试点高职院校结合 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招生网站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确 定参加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5 月 16 日前,招生院校对文化素质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 技能考核。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将文化基础考核与职业技 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完成。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2021 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 2021 年 5 月下旬 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 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结束后,招生院 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公示 3 天无异议 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 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 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 等信息。招生院校自行印制《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根据广东省 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 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由招生院校 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 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 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 格。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在夏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 注册。


六、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 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各试点高 职院校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 半年。院校须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 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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