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工
作流程如下。
一、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实施方案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在本校春季高考招生
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在录取办法中明确本校
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以及职业技能
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的实施办法等。
招生院校须明确对普通高中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
要求、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
要求;明确招收中职考生的专业是否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招生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的就读专业
有要求的,需明确具体中职专业;对考生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的,
需明确证书名称、等级、颁证单位等),并在院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2021 年已按要求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且已确认报名
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一)组织考生进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1 日为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并指引考生登录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招生院校专业
报考要求及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
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
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
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
页,下同)。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
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2.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
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
(二)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学考+网测”“学考+校测”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
直接验证。5 月 4 日前,中职考生(含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
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报考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
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未在报名期间按
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通过资格审核。
1.招生院校对“学考+网测”“学考+校测”报名考生“学考”成绩
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编报专业信息时设置“学考”分数最低要求并在招生网站公布。报名系统根据院校在计划编制
系统中设置的“学考”分数要求自动验证考生资格。
2.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
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审核中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中职
阶段毕业证书,或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以及职业
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就读专业、职业资
格证书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3.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中职考生,招生院
校还须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根据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的要求审定考生是否符合招生专业免试录取条件。
各院校原则上在网上通过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
核,若对考生上传的材料无法进行有效判断,应要求考生提供原
件或其他辅助材料进行审核。
各院校在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后,须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分类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考+网测”考生须在报名期间(4 月 28 日至 5 月 1 日)先
网上缴纳考试费后进行“网测”。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
5 月 6 日前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指引,缴纳考
试费后根据报考院校要求参加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关测试。
高职自主招生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
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
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
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三、组织体检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
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粤招〔2020〕13 号)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
果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录取。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职
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考生赴考时,须携
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文化基础考核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参加由试点院
校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核。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
生院校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管理,
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招生院校原则上按 30 人/组(试室)
编排好试室。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
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 2 天,招
生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
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招生院校须主动与地
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5 月 12 日前,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
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试点高职院校结合
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招生网站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确
定参加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5 月 16 日前,招生院校对文化素质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
技能考核。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将文化基础考核与职业技
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完成。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2021 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 2021 年 5 月下旬
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
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结束后,招生院
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公示 3 天无异议
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
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
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
等信息。招生院校自行印制《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根据广东省
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
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由招生院校
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
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
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
格。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在夏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
注册。
六、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
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各试点高
职院校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
半年。院校须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
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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