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2023/11/21  教育  阅读:  【放大镜】  

2023年广州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

通知》(穗教基教〔2022〕2号)要求,经批准,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

工作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范围

2023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为65个,其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

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不超过19个。我校面向荔湾区进行自主招生。


二、特色项目名称和培养简介

  名称:“院士·星光”科技创新实验班

简介:对标“强基计划”,加强与高校联合育人,培养学生实践探究、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通过课程育人、活动育人、社团育人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远大志向、社会责任感和“第一精神,院士风范”的科技特长人才、拔尖人才。


三、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一)参加我市中考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荔湾区学籍的考生,或具有荔湾区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具有荔湾区学籍和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跨区生按户籍所在区报考。

(三)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门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须达到5C及以上。

(四)具有家国情怀、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科技特长或创新潜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综合素质评价高。


四、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按市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综合能力考核。学校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考生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核、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分别在广州招考网和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1.建立组织架构,保证考核公平、公开和公正。组建由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导处、特色处人员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外专家和校内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专业评审小组,由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组成监督小组,制定《广州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方案》,综合能力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并接受监督小组监督。

  2.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州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综合

能力考核方案》,审核考生网上递交的申报材料,确定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学生名单。考生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考核的场次和顺序。

  3.确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我校科技类自主招生考核为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科学素养、人

文素养、学科能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考核方式为现场考核,包括无领导小组面试和创新实践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其中无领导小组面试30分,实践创新能力测试70分。


五、培养机制

(一)培养目标

发展学生实践探究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强基计划”、“卓越工程师2.0计划”、“中国制造 2025规划”、“中国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培养理工科方向发展的学生,为高校输送科技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模式

1.“院士·星光”课程框架下校本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编班学习自主招生对象的培养课程依托我校“院士·星光”课程实行分类编班培养,小班教学。学生按培养类别在相应课程“责任与使命”“崇美与尚体”“中国与世界”“能力与方法”“科学与探究”参加校本课程必修和选修结合的学

习。

2.实行“双导师制”模式定向培养我校为自主招生对象学生配备校内经验丰富、特色鲜明、教学能力

强的品牌教师,除了授课,也是学生研究项目、能力提升指导工作的导师。同时成立以高校师资为主的校外导师团队。通过组建校内与校外结合的“双导师”团队,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对自主招生对象学生开展定向专门培养。

3.社团建设创新活动育人模式“院士·星光”特色课程关键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意识,挖

掘学生的内在潜能。我校强化学生社团建设,以社团活动为载体,创新活动育人模式。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组建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六、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9:00至5月16日18:00 。考生须 在 报 名 时 间 内 凭 考 生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中 考 服 务 平 台(https://zhongkao.gzzk.cn/),核对个人基本资料后进行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在中考报名平台下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完成基本信息、个人简介、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推荐材料等佐证材料填报后,按指引将《报名表》和《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下载)上传至中考服务平台。考生须在5月16日18:00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名单:5月19日前,我校组织开展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名单。


(三)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名单公示:5月22日至5月26日,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我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四)志愿填报:6月1日至6月5日,进入我校综合能力考核名单的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在第一批次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五)考核通知: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后,我校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一中学)公布综合能力考核相关事项。


(六)综合能力考核: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后,我校按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已有科技成果等到广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育贤路30号)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具体要求和安排以市教育局和学校发布为准。


(七)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八)录取:考生自主招生成绩应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投档时,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023年广州市普通高中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


七、宿位安排

我校对于在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考生的住宿要求全部予以满足。


八、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一)我校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要求,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22395336

  投诉电话:22395363

  电子邮箱:467290765@qq.com

  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一中学

  学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育贤路30号(高中校区)


九、附则

(一)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上报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二)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将整体编入我校“院士·星光”课程实验班,实施“院士·星光”理念的教育教学。

  本《简章》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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