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穗招考办〔2012〕56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招办),各有关学校:
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现将2012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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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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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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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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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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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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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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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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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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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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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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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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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民办
|
优先
|
公费
|
择校
民办
|
优先
|
公费
|
择校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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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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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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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
625
|
635
|
598
|
590
|
598
|
588
|
550
|
480
|
--
|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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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分段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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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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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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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
580
|
589
|
575
|
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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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
|
560
|
535
|
535
|
535
|
480
|
480
|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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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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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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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
565
|
565
|
520
|
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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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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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
520
|
520
|
520
|
460
|
4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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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
|
600
|
525
|
495
|
525
|
460
|
4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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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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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505
|
505
|
505
|
460
|
460
|
--
|
萝岗区
|
600
|
505
|
505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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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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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540
|
515
|
540
|
480
|
480
|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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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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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529
|
520
|
529
|
460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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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三区”指荔湾、越秀、海珠三区。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2012广州市中考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下简称中考)成绩于7月4日12:00公布,同时公布的还有我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情况
今年中考总分全市平均分为513.75分。全市700分以上(含700分)考生有8,915人。
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全市统一划定,其余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征询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现与中考成绩同时公布。同比去年,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线调整幅度较小,其他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均有一定幅度调整。
市招考办今年继续做到成绩“三公布”:一是公布考生成绩;二是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三是公布全市考生考试分数段统计表。考生排名、中考状元情况不予公布。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共130,40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61,332人,较去年增加334人;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为69,074人。高中阶段学位充足,完全能够满足我市考生的求学需求。全市示范性、省、市一级高中学校共90所,提供公办优质学位53,384个,占普通高中学位总数的87%,其中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为29,942人,较去年增加683人。中等职业学校中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性及省级重点学校提供的学位共54,609个,占中等职业学校学位总数的79%。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优质学位覆盖率超过七成。
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政策稳中有变
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在计划设置、招生范围、招生录取办法等方面有所调整,在录取阶段主要有以下变化:
1.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取消了原第四批。除提前批学校统一由市安排外,其他按省一级、市一级及其他学校等级来分批录取,录取顺序依次按照独立招生学校、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进行。
2.各批次均设置高分优先投档线,发挥高分优先投档线对高分考生的适当保护和调节作用。投档时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进行投档,再对公费控制线上和择校控制线上的考生投档。
3.注册报到后有空缺的民办高中和公办择校学位将纳入补录计划公开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原民办高中二次补录取消。注册报到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在7月14日通过广州招考网发布全市补录计划,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通过招考网补填志愿参加补录。
4.今年新生注册报到时间提前。各类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学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所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所有普通高中新生须在7月12日前(即民办高中补录前)完成报到。考生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将注销其录取结果。
今年还首次取消发放纸介质中考成绩单,采取和录取通知书相同的方式,以电子版形式直接发送到考生个人信箱,考生如有需要可登录个人信箱查询和打印。
四、7月4-5日,考生可免费申请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7月4日14:30-17:30,7月5日8:30-15:30向初中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由学校(或报名点)统一登记并在中考服务平台上报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届时,市招考办将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查,复查内容为全卷成绩统计有无漏加、错加、漏评,答案扫描是否有误。参照高考的做法,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更正后的成绩以电子版成绩单的方式重新发送到个人信箱。
五、普通高中录取7月6日正式开始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6日正式开始,6日进行独立招生学校的录取,7日-9日将分别进行提前批、第一至第三批的录取。7月14日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在14日上午8:00-17:00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补填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7月17-18日将进行中职学校的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实行“三公开”,每批次录取一结束立即向社会公开相关录取信息:一是公布录取结果(每批次录取结束当日向考生发送免费录取结果短信,在网上提供免费录取信息查询);二是公布每批次学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包括招收外区学生的最低分数);三是公布每所招生学校投档末位考生分数、末位同分序号和末位考生志愿序号。
此外,市招考办还将通过广州日报社邀请部分应届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于提前批录取当日亲临录取现场观摩录取工作的整个流程,使社会各界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投档、录取办法和管理、监督等工作环节有更全面、深刻的了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中招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生政策的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83861859、31311233(上班时间)或登录广州招考网网上互动平台(http://99.gzzk.cn/)进行反映和举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