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学
专业名称: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三、汉语言文学
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新闻、历史、哲学、艺术等学科的相关知识;
3.具有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
4.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
6.能阅读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古典文献学、外国文学史、汉语史、语言学史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实习、论文写作等,-般安排8周左右。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