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写生(静物、人物头像);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工具(考生自带);
(4)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色彩关系明确生动,构图合理,画面富有美感;画面整体效果好并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其中:
构图占15%
色彩关系占35%
色彩造型能力占25%
综合艺术表现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写生(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默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工具(考生自带);
(4)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准确、概括、生动;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节奏感强,能够较深入地刻画主体对象的细节;画面整体效果好并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其中:
构图占15%
人物动态表现占30%
造型与比例占30%
综合艺术表现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