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与填报志愿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013/3/22  广东考试服务网  阅读:  【放大镜】  

高考考生注意拉,求学参考了解到:高考体检与填报志愿有要求,学校可不录取患有某些疾病的考生的一些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学校首页:资格证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