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佛山一中等指标生招生计划

2013/3/23  佛山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佛山中考佛山一中等指标生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每所学校仍安排3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7所学校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简称“7所学校指标生”)。市招生办按生源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区,各区负责把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7所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各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投档规则与普通生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收回,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狮山校区、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等15所公办普通高中,各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安排适当的招生计划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批;各区教育局对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班的学校,要注重办学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并将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

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未完成的,未完成的计划数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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