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根据《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广州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区属公办幼儿园包括直属机关幼儿园(西堤园区、东环园区)、北城幼儿园、东城幼儿园3所。
(一)招生对象
1.户籍要求:区属公办幼儿园招录番禺户籍幼儿,其中70%的学位公开面向全社会招生,30%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年龄要求:幼儿入园年龄原则上是3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3周岁以下幼儿原则上入读幼儿园附设的托儿部(班)。今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减少托班招生数,从2014年秋季起停止招收托儿部(班)。
(二)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为公平、公开开展招生工作,避免往年1名幼儿报读多所幼儿园造成的重复摇号现象,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将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1名幼儿只能报1所区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至5月7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是5月7日至8日。报名网址届时详见番禺教育信息网和幼儿园官网。
2.现场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后,凭网上报名表、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幼儿彩色一寸照片等有关资料,到所选择报读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是5月11日至12日。
3.摇号派位:幼儿园将于5月下旬对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幼儿进行摇号派位,最终确定入读幼儿名单,并于6月15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其他类型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幼儿入园年龄原则上是3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3周岁以下幼儿原则上入读托儿所或幼儿园附设的托儿部(班)。
1.各镇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主安排,条件成熟的中心幼儿园可公开派位。
2.各类集体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优先考虑附近居民子女、小区内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学位充裕的应面向社会招生。
3.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开放招生。
(二)报名办法
请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幼儿彩色一寸照片等有关资料于5月11日至12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到报读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各幼儿园于6月15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有关说明
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可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到报读幼儿园登记咨询。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严禁幼儿园向家长收取报名资料费。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将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展示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招生条件等招生工作情况,有条件的幼儿园将在本园网站进行公告,请幼儿家长留意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39990878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