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3/7/3  外交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外交学院简介

外交学院国际教导学院简介

外交学院学生评价若何?好不好?

外交学院往年高考录取分数参考

外交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外交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国际教导合作项目介绍

外交学院--国际名校专本连读项目招生

外交学院--国际名校硕士预科招生

 

外交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司法、律例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担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黉舍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

第五条  黉舍性质:公办、通俗高等黉舍,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卒业揭橥外交学院通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导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七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自愿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自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自愿级差,如第一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将按专业自愿顺序调剂;如所填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屈服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知足所报自愿又不屈服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在第一自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非第一自愿考生分数赶过我院在当地提档线50分以上者,我院可以录取。

第九条 我院的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自愿时,只斟酌考生的实际考分;实际考分相当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政策加分、外语笔试成就高、外语面试成就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我院在各省市除英语、翻译、日语、法语等措辞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措辞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非措辞类专业的英语课程起点高,比重大,部分课程直接用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我院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面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面试除外),成就达到及格以上者方可录取,我院不再零丁组织面试

第十三条  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  经教导部赞成,我院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五条  实行教导部《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特点(卒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正直、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沾染性疾病,原则上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导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膏火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生。如国家调剂2013年本科生膏火和住宿费标准,黉舍将按照新规定实行。

第十九条  黉舍专业介绍、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艰苦补助、勤工助学政策等详见昔时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黉舍网址:www.cfa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s.cfau.edu.cn

电子邮箱:zhshb@cf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黉舍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行。

 

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司法、律例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担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黉舍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

第五条  黉舍性质:公办、通俗高等黉舍,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卒业揭橥外交学院通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导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七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自愿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自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自愿级差,如第一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将按专业自愿顺序调剂;如所填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屈服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知足所报自愿又不屈服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在第一自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非第一自愿考生分数赶过我院在当地提档线50分以上者,我院可以录取。

第九条 我院的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自愿时,只斟酌考生的实际考分;实际考分相当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政策加分、外语笔试成就高、外语面试成就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我院在各省市除英语、翻译、日语、法语等措辞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措辞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非措辞类专业的英语课程起点高,比重大,部分课程直接用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我院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面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面试除外),成就达到及格以上者方可录取,我院不再零丁组织面试

第十三条  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  经教导部赞成,我院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五条  实行教导部《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特点(卒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正直、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沾染性疾病,原则上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导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膏火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生。如国家调剂2013年本科生膏火和住宿费标准,黉舍将按照新规定实行。

第十九条  黉舍专业介绍、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艰苦补助、勤工助学政策等详见昔时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黉舍网址:www.cfa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s.cfau.edu.cn

电子邮箱:zhshb@cf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黉舍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行。

 

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司法、律例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担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黉舍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

第五条  黉舍性质:公办、通俗高等黉舍,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卒业揭橥外交学院通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导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七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自愿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自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自愿级差,如第一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将按专业自愿顺序调剂;如所填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屈服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知足所报自愿又不屈服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在第一自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非第一自愿考生分数赶过我院在当地提档线50分以上者,我院可以录取。

第九条 我院的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自愿时,只斟酌考生的实际考分;实际考分相当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政策加分、外语笔试成就高、外语面试成就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我院在各省市除英语、翻译、日语、法语等措辞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措辞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非措辞类专业的英语课程起点高,比重大,部分课程直接用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我院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面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面试除外),成就达到及格以上者方可录取,我院不再零丁组织面试

第十三条  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  经教导部赞成,我院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五条  实行教导部《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特点(卒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正直、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沾染性疾病,原则上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导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膏火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生。如国家调剂2013年本科生膏火和住宿费标准,黉舍将按照新规定实行。

第十九条  黉舍专业介绍、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艰苦补助、勤工助学政策等详见昔时招生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黉舍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行。

 

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司法、律例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担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黉舍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

第五条  黉舍性质:公办、通俗高等黉舍,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卒业揭橥外交学院通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导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七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自愿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自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自愿级差,如第一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将按专业自愿顺序调剂;如所填专业自愿无法知足,屈服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知足所报自愿又不屈服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在第一自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非第一自愿考生分数赶过我院在当地提档线50分以上者,我院可以录取。

第九条 我院的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自愿时,只斟酌考生的实际考分;实际考分相当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政策加分、外语笔试成就高、外语面试成就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我院在各省市除英语、翻译、日语、法语等措辞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措辞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非措辞类专业的英语课程起点高,比重大,部分课程直接用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我院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面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面试除外),成就达到及格以上者方可录取,我院不再零丁组织面试

第十三条  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  经教导部赞成,我院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五条  实行教导部《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特点(卒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正直、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沾染性疾病,原则上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导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膏火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生。如国家调剂2013年本科生膏火和住宿费标准,黉舍将按照新规定实行。

第十九条  黉舍专业介绍、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艰苦补助、勤工助学政策等详见昔时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黉舍网址:www.cfa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s.cfau.edu.cn

电子邮箱:zhshb@cf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司法、律例、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黉舍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行。

 

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3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 相关评论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