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成人高考报读须知
◆ 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
4.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5. 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凭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需注明每科具体分数)和专科入学时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由毕业学校签名盖章)报考,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 报名时间、地点、手续
1. 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 9月1日至5日。正式报名时间:9月6日至10日(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2. 报名地点: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正式报名点,
3. 报名手续:实行网上预报名后正式报名制度。
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院校及专业志愿、报考科类、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查询密码和选择考试的县(区)地点等。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在网上输入专科毕业证书编码、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信息正确提交后,考生必须牢记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自设的6位数字的个人密码,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凭预报名顺序号亲自到报名点正式报名,其目的是:(1)确认报名资格。(2)验证: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者须交验相应的有效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必须持地级市的侨办或台办证明)。身份证和毕业证必须统一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上。(3)交纳报名费:按规定缴交有关费用。(4)现场摄像。(5)核对报名资料,考生须认真校对《考生报名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核对无误后请在报名表上签名并交回报名点。(6)领取准考证。
4. 专科毕业证验证方法:属2001年以后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在正式报名信息确认时,必须先获取进行学历证书查询的查询码,获取查询码的方法(每组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2元/条,不含短信通信费):中国移动用户发送短信020至1065800883077(客服电话:4006125880),中国联通用户发送短信1020至106555822077(客服电话:10102580)。考生发出短信后,系统一般在3分钟内可将查询码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考生向正式报名点提供已获取的学历证书查询码进行在线查询验核。
◆ 考试科目、日期、地点
1. 考试科目:
高起本: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史、外语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高起专:理工、文史、外语、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
专升本:理工、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2. 考试日期和地点: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13日。
3.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加试色彩、素描专业课。
专业课加试报名时间:2013年10月7日。
专业课加试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3号楼103室。
◆ 优惠政策
(一)免试入学:
1.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需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考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且在正式报名时交验了相应的原始证件,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2.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 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4.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 边疆、山区、牧区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8.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四)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
◆ 毕业与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与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本科班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生入学均不迁户口关系。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 其它
1. 录取分数线:省招委会将于11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请参阅各大报刊和电视等媒体)。
2. 成绩: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3.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律在2013年12月15日前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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