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报道:近日,一份“广东分视传媒培训中心学生回扣明细表”(下称回扣表)由报料人交到信息时报记者手上。回扣表上清晰列出学生资料、缴费金额、回扣金额以及受款人。报料人称,近两年艺考培训机构通过给予中学老师回扣的方式招生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其中广东分视传媒艺术教育通过回扣招生,已牵涉全省上百所中学。
员工爆料
“回扣表”涉全省上百所学校
“学生:钟××,学校:××中学。缴费日期:2012-6-16;缴费金额3.8万元,回扣日期2012年6月,回扣款1为1500元;回扣款2为1500元。受款人:高二郑级长……”
10月上旬,曾在广东分视传媒艺术培训中心任职的多名员工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广东分视传媒艺术培训中心回扣明细表”,其中包括2012年及2013年两年的回扣明细,以及2013年该中心向学校老师的部分支付证明。
回扣表上清晰列出学生资料、所涉学校、缴费日期、缴费金额、回扣日期、回扣金额以及受款人资料等14项。其中学生有近700名,分别来自省内广州、东莞、佛山、茂名、惠州、江门、茂名、梅州、清远、中山、汕头等地的高中。涉及学校达到上百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涵盖其中。
从表上可见,学生报读该培训中心的缴费金额采取分期付款形式缴纳,从1000元~3.8万元不等。紧跟着“缴费金额”的就是“回扣金额”,回扣也是分期付款,从200~3000元不等。接受回扣的受款人是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年级级长、班主任老师等。
报料人称,回扣表是他们根据公司的“支付证明单”统计出来的,记者在单子上看到,“事由或品名”均为校长或老师的名字,每张单上都有金额,并有公司主管人签名。
一间学校所获回扣最高达17万
报料人称,广东分视传媒艺术培训中心是一所专门针对高考[微博](微博)学生,从事传媒类艺考培训的机构。有意参加传媒类高考的学生在学校上正课之余,到培训机构补课,补课内容围绕高校艺考展开,通过培训让学生能够拿到高校的艺考合格证。分视前身是广告公司,后转型成为传媒培训机构。
由于培训对象主要是高考生,所以生源争夺就瞄准了中学。招生由业务员开拓,每个业务员负责相应的学校。“招生业务员会进学校谈,学校谁负责就找谁,最好是搞定校长,如果校长搞不定就让找级长,甚至是班主任、艺术老师,让他们鼓动学生报读分视,如果学生成功报读,校长和老师就会获得回扣。”报料人说。
报料人说,回扣在学校美其名曰为“教研费”。一般都是说好的,学生学费交得多,回扣就跟着多。比如按今年的价格,学生缴纳3万元学费,老师获得回扣2500元。学生缴纳2.38万,老师回扣1800元;学生报“保本班”最高缴纳3.8万,老师则获得回扣3000元。回扣可一次性缴付,也可以分期缴付。以“保本班”为例,学生报名时老师获得回扣1500元,考上本科后再获得回扣1500元。"有的回扣只有200元,是因为业务员觉得某个学校招生力度不够,申请再给老师加送。"
报料人称,回扣送得非常及时。一般来说,从学生报名到老师拿到回扣,最快是1天,最慢一周就收到了。学生报名后,大约第二天就缴款。学生缴款后,业务员填写"支付证明单",款项经财务确认后,由财务给业务员发钱。业务员拿到回扣后,一般不通过银行转账,而是用信封包好钱,亲自送到学校的校长或老师手里。
报料人称,回扣全部都是用“支付证明”来做账的。根据统计,给一个学校支付的回扣最少有1500元,最高可以达到17万元之多。
然而,教师不知道,如此交易是在以身试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