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原校长黄耀壮受贿判刑8年

2013/12/28  金羊网-新快报  阅读:  【放大镜】  

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 报道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原校长黄耀壮,因设立小金库从中捞油水9万元,并收受校方工程承包方贿赂5万元,近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资料显示,现年56岁的黄耀壮去年3月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刑事拘留。白云区法院一审认定,2009年至2012年,黄耀壮在任广州司法职业学校校长期间,在该校西校区基建过程中,收受工程承建商缪某金(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5万元,为其谋取利益。

  

2008年至2011年,黄耀壮违规指使财务人员套取学校资金,先后12次以业务费等名义从学校代收代支账号上提取人民币共计43万元,并将其中15万元占为己有。

  

白云区法院认为,黄耀壮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没收退缴的赃款5万元,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15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黄耀壮不服上诉。他说,学校为了方便报销买地和校务活动中不能正常报销的开支,才设立这个小金库,每年新生入学那些制服费用等加起来会有200多万元进账。他套取的相关钱款中,有1万多元用于学生赔偿,另外有数10万元是由他人经手或用于市外招生,不算贪污。

  

广州中院经二审认定黄耀壮受贿5万多元,而实际套取学校资金并据为己有的是9万元。据此,中院近日改判,对黄耀壮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继续追非法所得9万多元。


 找学校


关注广东招生在线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 相关评论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