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小学学位分配须实际居住地人户一致

2014/3/5  校长办  阅读:  【放大镜】  

 

天河区规定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

 

据了解,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成为“地段生”,往往会提前两三年购买心仪的小学所属地段的“学位房”。但是在今年天河区公布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到符合“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条件,且于2013年5月11日前,即统一的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入住并入户的业主子女,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这也意味着,在天河区购买了学位房但实际并未居住的家长,如在5月11日前尚未入住入户,依然不能成为天河区小学的“地段生”,若坚持到天河区上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由于天河外来人口众多,天河区教育局特意提醒,城务工随迁子女凡符合条件者,可以在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联系学位,若公办小学没剩余学位接收,建议到民办小学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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