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1)网上打印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
(2)《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5)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
(6)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六)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1)网上打印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2)《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3)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
(4)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5)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6)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7)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七)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八)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待安排好考场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九)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我院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我院提交考生本人的《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五、报考费用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报考费用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学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86375471,(单独缴费的考生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86375471,须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姓名和考生号)。
开 户 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账 号:3602074129200019185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各专业报考费用收费标准、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选拔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分值设置及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学校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