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材料寄送:考生将以下材料用A4纸打印(单面或双面打印均可)或复印,并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达或直接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508室,邮编:510403)。材料必须于2014年4月17日前(含该日期当天)寄(送)达我院招生办,逾期寄(送)达的材料,我院概不受理。
①《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应届生需经考生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原件),往届生则不必所在学校审核盖章,但需要毕业证复印件;
②个人陈述表(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申请参加自主招生的理由以及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等,需考生本人手工书写签名)(原件);
③考生本人手工书写签名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④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起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
⑤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可在高考报名的网站上打印);
⑥广东省户籍考生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个人页)复印件,随迁子女提供《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复印件及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个人页)复印件;
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有多种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需提供一种符合等级要求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考生如有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考生认为有助于展示自身特长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其复印件一同寄来。
3.4 资格审核
①资料预审:我院依据本校自主招生章程预审考生寄送的材料,采用材料随到随审的方式,及时将已寄(送)达材料考生的预审结果在网站上更新,考生可以凭报名账号和密码,于4月18日前登录我院的网站查询预审结果。
②现场复审:已公布的预审合格考生,于4月19日(上午8:30-11:30)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申请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应证书的原件,到我院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允许他人代替。
航空服务(机场运行管理)专业复审合格者还需测量身高。为了让考生有更多专业选择的权利,我院对于身高不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如果其身高满足其他专业的报考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核合格者,给予其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每位考生有且只有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并允许其参加调整后专业的考试。凡符合原报考专业条件者不允许调整专业。
③复审合格且身高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考生现场交综合文化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申请体育专项测试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体育专项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复审或复审不合格或身高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文化考试。
4 考核办法
4.1 考核科目:综合文化考试 + 专业技能考核 + 体检
4.2 考核分值: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体检不计算分值,但根据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4.3 体育附加分奖励
有篮球、田径、足球(男)、排球、乒乓球类体育特长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获得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奖励: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②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体育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考生经体育专项测试后,其获得的奖励附加分值将分别计入“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测试成绩与奖励附加分值及其分配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
奖励附加分值(分)
|
综合文化知识
|
专业综合理论
|
96分~100分
|
6
|
4
|
91分~95分(含95分)
|
5.5
|
3.5
|
86分~90分(含90分)
|
5
|
3
|
85分~80分(含80分)
|
4
|
2
|
测试成绩低于80分
|
0
|
0
|
4.4 考核收费标准:
项目
|
收费标准
|
对应专业
|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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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人
|
所有专业
|
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
50元/人
|
所有专业
|
专业技能考核
|
50元/人
|
所有专业
|
体育专项测试 |
50元/人
|
体育专项测试申请者
|
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4.5 各考核科目具体安排:
4.5.1 综合文化考试
4.5.1.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下午开考(具体时刻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在准考证上所注明的进场时间前进入考场,迟到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4.5.1.2考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4.5.1.3考试大纲:请详见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
4.5.2 体育专项测试
4.5.2.1 测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早上9::00-11:30(具体时刻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在准考证上所注明的进场时间前进入考场,迟到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4.5.2.2 测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4.5.2.3 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4.5.3 专业技能考核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报考考生人数和综合文化考试成绩来确定专业技能考核名单。考生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相应科目满分值的45%(即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67分),其中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相应科目满分值的45%为不合格,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
专业技能考核名单将于5月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
4.5.3.1专业技能考核时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5.3.2专业技能考核地点:我院校本部。
4.5.3.3专业技能考核大纲:请详见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
4.5.3.4 专业技能考核的注意事项:
①为了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在整个专业技能考核过程中不准提及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否则会被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②招生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
4.5.3.5 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考核成绩≥90分(满分值的60%)者为合格,考核成绩<90分者为不合格。
4.5.4 考试管理
参照《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详细内容可以登录:http://jwc.caac.net/download/fujian_2.swf 查询
4.5.5 体检
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5月11日(上午7:30-10:30)
体检医院:广州民航医院(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体检收费:由体检医院按当地体检收费标准直接向考生收取。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录取规则
5.1 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5.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学院将专业技能考核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分别按专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各专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同一专业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并在余下考生中根据其总成绩(不分专业)确定适量的备选生源。如个别专业存在“拟录取考生”数量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空额学院将视情从备选生源中依次递补,并于5月16日在学院校园网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遇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的情况或因后期录取时审核不合格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空额学院也将视情从备选生源中依次递补。
5.1.2 体检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5.2 录取办法
5.2.1我院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盖章。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的报名资格或其它事项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所产生的招生计划空额按5.1.1段所述方法执行。
5.2.2 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下发录取通知书。
5.2.3 录取数据由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5.2.4自主招生考试落选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5.2.5考生被我院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6 时间安排汇总
6.1 2014年3月16日-4月15日,招生宣传,学院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寄(送)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7日)。
6.2 2014年4月18日前,预审合格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6.3 2014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综合文化考试。
6.4 201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申请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参加测试。
6.5 2014年5月10日,入围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的校本部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6.6 2014年5月11日,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考生携带体检凭证参加体检。
6.7 2014年5月16日,预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6.8 2014年5月20日前日,将预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6.9 2014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需要提前注册)。
7 新生录取资格的复查
7.1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7.2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8 组织保障
8.1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学院自主招生过程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凡属考试与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8.2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8.3 按“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通过我院网站或省招生办指定网站,将自主招生政策、考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8.4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我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8.5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9 信息发布及申诉方式
9.1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均通过我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9.2 自主招生信息公示网站:我院网站
9.3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电子邮箱:jw8612457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