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房的解答
(一)什么是学位房?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二)我区为什么要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实行学位房制度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
(三)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学位房制度?
答:从2014年3月该制度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9月起将锁定今年申请学位用过的房屋信息,以后每年9月更新锁定的房屋信息。所以从现在起,业主租赁房屋用于他人的孩子申请学位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学位。
(四)今年哪些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2014年学位房试点学校为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中附小,今后将根据学位需求情况扩大试点范围。区住房主管部门出售给企业的人才房也实行学位房制度。
(五)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学位?如果有学生转学了,是否原申请的房产就解锁了?
答:从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如学生转学,其使用的房产在当年9月解除锁定。
(六)如果我购买的房子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或者我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学位房制度出台(2014年3月24日)之前的房屋不受影响。政策出台之后再使用该房产申请学位,将对该房产进行锁定,小学6年、初中3年内无法使用该房产申请学位。房产所有权即使转手,如果利用该房入学的儿童没有转学离开,其学位房信息依然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是否被锁定。
(七)我的房屋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就已经租给别人了,那我还能用该房屋申请学位吗?
答:持有房产证的业主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在该房屋租期未满时,业主本人的孩子可用该房屋申请学位。但是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业主本人的孩子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八)目前宝安区所有的学校都已经开始实施学位房制度了吗?
答:没有。目前学位房制度仅在部分学位比较紧张的学区实施,先试点,再推广。
(九)我在学区内租了房,但我实际住在其他地方,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因为这样做违背了国家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有悖教育公平。提供租房或特殊住房证明的,申请人必须实际居住在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内,未实际居住的租赁房屋或特殊住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如发现申请人实际居住房屋与租赁证明或特殊住房证明资料不符,将谢绝申请公办学位,只能入读民办学校;已经进入公办学校上学的,则取消公办学校学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把申请人转学到实际居住学区的民办学校。请这类家长考虑清楚风险,不要让孩子失去了申请实际居住学区公办学位的机会。
(十)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下旬公布。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到相关学校了解咨询或在网上搜索“**学校学位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