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减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以及暂停收取高中学校借读费的规定,现公布我校2013年秋季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根据深教[2013]183号文,从13年秋季学期开始,减免学费将实行“先减免、后申报”的新政策。减免学费对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①农村学生;②县镇学生;
③非深户城市家庭困难生(困难证明);
④紧缺专业的学生(计划内名额240名,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确定);
⑤深圳户籍学生;
⑥符合“1+5”文件的其他城市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将享受一般专业1359元/学期、高消耗专业1534元/学期学费减免,必须在开学后填写申请表并核验有关材料。
二、根据深发改[2013]695号、深发改粤价[2013]93号文,自2013年5月1日起暂停收取高中学校借读费,粤价[2008]77号文相关内容停止执行。学校决定暂停收取非深圳户籍生的借读费1875元/学期/每生。
三、根据深南教[2013]24号文,公布《深圳市高中“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单位: RMB/元
学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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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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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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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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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生
(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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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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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新生实行“先减免、后申报”,新生报到注册时费用先减免,
注册后完成申报,不符合减免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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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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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耗专业1534
(135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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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生
(非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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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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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耗专业 3409
(323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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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以上文件精神,2013级新生入学报到时暂不缴纳有关费用,在开学后,凡符合减免条件的新生只要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享受减免,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新生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补缴相关费用。
2、住宿生开学后再登记缴费,收费标准为45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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