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认定表》(原件,加盖幼儿园公章,一式三份);
二、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按政府规定的审计指引出具的上一年度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审验原件,提交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复印件);
三、幼儿园登记资料复印件(审验原件,提交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复印件);
四、通过市、区教育督导评估或验收的批准文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复印件);
五、最新收费备案(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审验原件,提交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复印件)及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后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六、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上一学年度年检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规范收费证明(原件);
八、幼儿园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含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表,加盖幼儿园公章);
九、幼儿园上一学年度银行缴费凭证、银行代发薪证明材料、本年度银行帐(验原件,留复印件)及本年度近3个月教职工工资签领表;
十、教职工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