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评分指标及分值
本指标依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共设六项20个指标,总分值100分。通过指标评分可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出现0分项)的申报资格,也可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排序,根据财力及相关计划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推进数量。
一、规范安全办学(权重15% )
设4个指标(小计15分):一是证照齐全,依法完成办学手续,开办一年以上得2分,否则0分;二是通过规范化及以上等级督导评估,每一等级1分,最高得4分;三是1年内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或处罚,上一年年度检查合格得3分,否则0分;四是申报之日前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得3分,否则0分;五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内招生得3分,每班超额招生超过5人扣1分。
二、收费合理稳定(权重15%)
设2个指标(小计15分):一是收费项目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无乱收费行为得10分,否则0分;二是保教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保持稳定得5分,否则0分。
三、坚持科学保教(权重15%)
设3个指标(小计15分):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做到动静交替,最高得5分;二是教育教学环境创设丰富合理、能满足幼儿获取经验的需要,最高得5分;三是教育教学内容及组织形式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自觉抵制“小学化”倾向,最高得5分。
四、依法聘用教职工(权重15%)
设3个指标(小计15分):一是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得5分,否则 0分;二是教职工配备标准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最高得5分;三是教师持证率、学历达标率、年流动率符合相应督导评估要求得5分,否则0分。
五、保障教职工待遇(权重20%)
设4个指标(小计20分):一是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政府产权幼儿园该比例达到50%以上得10分,否则0分;二是教师个人工资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得5分,否则0分;三是依法为教职工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得5分,否则0分。
六、管理规范运行正常(权重20%)
设4个指标(小计20分):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构健全,运转正常,最高得5分;二是保教费收入全部存入单位基本账户得5分,存款比例低于总收入的80%得0分;三是委托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得5分,否则0分;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依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得3分,否则0分;园舍建筑和设备设施使用率、完好率高,能定期更新,最高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