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和划线
我市中考按志愿批次和志愿组进行平行志愿划线和投档录取。市根据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和1:1的投档比例,划定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先划完一个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后,再划下一个批次。即按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二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5个志愿组顺序依次划线,在每组志愿中以分数优先,按志愿次序进行划线投档,当考生被划入某一学校后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和志愿组划线。特长生在同一批次实行提前线。具体划线说明如下:
1、提前录取。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实验班和各中学的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它志愿的投档和划线。①湛江一中和湛江市二中实验班,根据学校上报的拟录考生名单,按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两校在各县(市、区)的国家任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50分的原则录取。②特长生,根据招生学校上报的术科入围考生名单,以该校国家任务生分数线的60%作为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中择优录取。
2、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分配指标划线。根据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分配指标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线上对未达到分配指标数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了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本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降100分划线,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的该校分配名额,收回指标转为面向本地的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初中学校在分配指标的高中学校统招线上已完成或超过分配到本校的指标数,则该校考生不享受降分录取保护。各招生学校要将所分配的名额、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3、湛江农垦实验中学划线。该校在麻章区招收的国家任务生按分配指标划线,其余在全市统一划线,并对报考该校的农垦系统(含湖光农场中学)考生实行在该校全市统招线下降20分划线录取。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引导未上线的考生分流到未完成招生任务的一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确保两类教育生源大体相当,两类学校同时完成招生任务。尤其对达到各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的考生,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各普通高中生源情况,统筹调配到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已被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录取,未经原录取学校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的考生,或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又不服从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均不予批准建立普通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