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珠海市教育局公布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明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停止招收择校生。
择校生比例严格执行“三限”
昨天,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该意见,今年任何学生都必须严格按照中考分数到相应学校就读,此举旨在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记者了解到,针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该意见强调:一是各高中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二是今年我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计划招生数的8%,各校要严格落实择校生比例,严格执行教育部“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从2015年起,我市将执行教育部相关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停止招收择校生;三是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
全面推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对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章程、计划,以及各种照顾加分考生、指标生和特殊类型考生资格等十大类信息进行公开。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表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公开录取结果,包括所录取学生姓名、准考证号和毕业学校等信息,以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记者了解,“十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照顾加分考生、指标生和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全部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全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对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加大查处
市教育局表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经核实确认的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还将对重大违规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珠海特区报记者 刘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