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有巨大调整,取消了各类奥赛的加分,保留的加分项目如下:
1.烈士子女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个人,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体育尖子等本科层次录取时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专科层次录取时(含本科院校专科专业)可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含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等,在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