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2018年填报志愿及录取
2014/6/14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填报志愿以及录取注意事项
志愿批次分三批
第一批:公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办班”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第三批: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根据《通知》,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据悉,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录取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
第二阶段: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录取;
第三阶段: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录取。每批均严格按志愿顺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