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已经开始,7月1日-12日进行录取;高中录取继续保留4个“莞城班”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已经开始,录取工作将于7月1日-7月12日进行。
今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共招收正取生17834人,其中面向全市招收正取生7492人,分片招收正取生8842人。
市教育局表示,今年除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按每班48人及东莞外国语学校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内的招生数外,其余普通高中一律按每班50人编制计划内的招生数。
公办高中今年分片招收正取生8842人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中考生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6日,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实现档案电子化。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据了解,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分别为2.5万人,共计招生5万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原则上只招收本市户籍考生,部分学校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可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不受户籍限制,均面向全市招生。
根据《通知》,今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共招收正取生17834人,其中面向全市招收正取生7492人,分片招收正取生8842人,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1500人。
值得一提的是,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今年在我市招收6名特优生,市中招办将根据招生名额及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确定拟选送考生名单,再征求部分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民办高中“公办班”招生人数为1212人
今年我市提供的2.5万名普通高中学位中,有超过7000个普通高中学位由民办学校提供,并有相当一部分为民办学校“公办班”学位。
根据《通知》,今年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公办班”招生人数为1212人。这些“公办班”参照省一级普通高中正取生的收费标准收费。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班招生人数为6588人。
此外,我市还有不少民办学校招收国际课程班,招生人数分别为:东华高级中学100人、光明中学100人、翰林实验学校50人、虎门外语学校60人、北师大东莞石竹附属学校60人。据悉,东华高级中学、北师大东莞石竹附属学校等是从今年才开始招收国际课程班。
■热点关注
高中录取继续保留4个“莞城班”
根据《通知》,我市今年高中录取继续保留4个“莞城班”。由市第一中学和市实验中学面向莞城户籍考生共招收192人。这部分招生指标只在第一批填报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这两所学校正取生志愿的莞城户籍考生中录取,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要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同时,东莞中学等五大校继续实行部分招生名额分配的招生办法,但名额分配比例从去年的40%提高至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及面向城区招生部分)的50%,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此外,今年除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这一所高中外,东莞中学等4所优质高中继续招收一个择校生班,总共190人。其中,东莞中学择校生收费标准为一次性缴交3万元;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等学校的择校生收费标准为一次性缴交2.8万元。
■特别提醒
莞中等6校只录取“A、B”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改变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工作仅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等三方面予以突破。
为此,我市高中录取新生时,将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分批择优录取。其中,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的正取班和“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6月11日-6月16日填报志愿7月1日-7月12日普通高中录取7月13日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7月14、15日考生注册7月16日普通高中确定实际注册人数及办理未注册考生的注销手续、市中招办公布补录招生计划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17日考生补填志愿、市中招办补录7月18日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7月19日-22日中等职业学校录取7月24日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
■五大校指标到校招生人数
东莞中学 403
松山湖学校 283
东莞一中 403
市实验中学 403
市高级中学 409
■填报志愿以及录取注意事项
志愿批次分三批
第一批:公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办班”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第三批: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根据《通知》,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据悉,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录取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
第二阶段: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录取;
第三阶段: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录取。每批均严格按志愿顺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