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09年度,学院有9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1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831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2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企业奖学金:广东文舟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每学年15万元的“文舟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5.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