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8年高职本科是如何招生的?

2014/6/29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请问深圳大学2014年高职本科是如何招生的?

 

  答:根据粤教考函〔2012〕12号文件精神及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制定了《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生2014年招生简章》。

  办学模式:深圳大学负责招生与学籍管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教学及学生管理。高职本科生作为单独培养类别进行管理,学生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习和生活,不得转入深圳大学其他学院和专业学习,不能在深圳大学校本部修读学分。为加快推进高职教育培养方式改革,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合招收培养高职本科生试点工作。2014年以“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名义招生,招生院校代码80003,在电子信息工程(高职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职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职本科)、食品科学与工程(高职本科)单列理科招生计划300名,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办学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招生范围为全省招生,不限定市内外比例。招生对象为具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高职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高职本科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高职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编号采用高职编号,并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详见《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生2014年招生简章》。?

  答:根据粤教考函〔2012〕12号文件精神及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制定了《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生2014年招生简章》。

  办学模式:深圳大学负责招生与学籍管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教学及学生管理。高职本科生作为单独培养类别进行管理,学生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习和生活,不得转入深圳大学其他学院和专业学习,不能在深圳大学校本部修读学分。为加快推进高职教育培养方式改革,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合招收培养高职本科生试点工作。2014年以“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名义招生,招生院校代码80003,在电子信息工程(高职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职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职本科)、食品科学与工程(高职本科)单列理科招生计划300名,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办学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招生范围为全省招生,不限定市内外比例。招生对象为具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高职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高职本科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高职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编号采用高职编号,并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详见《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生201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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