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要考虑个人特长、志趣和发展
(一)社会需要的原则
选报高考志愿,首先,要遵循“社会需要”的原则,这是考生必须面对的客观社会现实。因为,选报志愿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密切联系的。当考生的主观意愿与社会需求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社会需求。因为人的兴趣、爱好是可以培养和改变的。青年人的性格可塑性很强,而社会需求则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其次,服从国家的需要,保证国家对人才的急需,这是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考生选报志愿应从这一基本原则出发,把个人的理想、前途和国家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为祖国的繁荣而奋斗。摒弃各种世俗偏见,踊跃报考国家急需的专业,这是祖国的需要,人民的期望。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今后10年对人才的需求将有较大的变化。特别是高新技术的问世、新兴产业的兴起、信息社会的发展、国际贸易壁垒的消失等,对人才需求提出了新的标准。根据一系列科学资料和数据分析,21世纪初我国急需的人才主要有以下这些种类:以电子技术、生物工程、航天技术、海洋利用、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从事高新技术的高级科技人才、信息技术人才;机电一体化专业人才;农业科技人才;环境保护技术人才;生物工程研究与开发人才;国际经贸人才;法律人才;旅游人才;谈判人才。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今后10年,国家将集中力量,在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工业方面,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同时要根据市场需求,振兴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和建筑等技术产业,以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还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以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为基础形成合理的布局和结构。作为一名考生,了解这些内容对选报院校和专业是有帮助的。
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祖国的各行各业需要千千万万各类专门人才,农业、师范、水利、地质、矿业、石油等方面的人才也是国家所急需的。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主的基础。我国平均每年要增加50亿公斤以上的粮食,才能为新增加人口提供生存条件。开发和发展我国农业的关键是人才。目前活跃在农业第一线的农业科技队伍,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林业的天地是广阔的,我国林业正处在高科技、深开发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伟大的绿色事业向着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张开怀抱;地矿产业部门,为适应地质、矿产事业发展的需要,这类专业的院校设立了“地质奖学金”,鼓励学生报考;军事院校担负着为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为实现国防科学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是当代青年的光荣和自豪,是青年一代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而崇高的职业之一。近年来,党和政府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已得到了改善。希望有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师范院校。
(二)尊重个人特长、志趣的原则
选报高考志愿,是考生选择今后从事某种职业的开始。每个考生都必须正确认识自己。首先,要根据自己的爱好,确定喜欢什么专业。其次,注意自己的特长,选择今后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进行填报。俗话说,兴趣是成功的前提,成功是热爱的结果。一个人只有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才能积极地、创造性地学习和工作,以达到较深的造诣和取得显著的成就。相反,一个人对自己的专业或工作毫无兴趣,即使聪明能干,但缺乏主动追求成就的热情,同样不可能在本专业有所建树。然而,近年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有些考生忽视了自己的志趣和特长,盲目跟风选择志愿,结果不但给国家造成人才浪费,而且个人也陷于痛苦之中。曾有一位上了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她擅长语言表达,语文成绩较好,感情细腻,对教育工作很有兴趣,很想选报重点师范院校中文专业,毕业后当一名中学教师。但其家长在社会偏见的影响下,强迫其女儿报考省属院校“热门”的国际金融专业。该生被录取入学后,深感所学专业与自己的爱好、特长相去甚远,便提出退学的要求。
尊重考生的兴趣和特长,是指导考生选择高考志愿的原则之一。总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与才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不足,如果你选准了符合你的素质和特长的志愿,经过长期的奋斗,就能较顺利地获得成功。如果你没有选对符合你素质和特长的志愿,那么,你的才能就可能受压抑,有可能被埋没。
(三)经济可能性的原则
上大学必须缴学费。目前,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高校收费标准只是收取部分培养费。但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对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考生来说,负担仍是较重的。据估算,每个大学生每年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在10 000元以上,最高超过20 000元。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考虑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考生,可以选择能够争取到奖学金、助学金的专业,如农业、林业、地质、师范等专业,这些专业一般都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奖学金的项目要求和数额;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选择国家奖学金的招生专业。比如属于省重点扶持的16个贫困县的考生,可以考虑选择有关院校的招生专业,这些专业的学费一般都比较低。若身体条件符合要求,则可考虑选报军事院校或专业,这类院校、专业录取的新生可享受军人待遇,生活费用由国家补贴。另外,还可以考虑选择收费标准较低的外省院校,一般情况下,外省院校收费标准、生活费用较低。
为了帮助、支持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各高等学校逐步建立起各种类型的奖、贷学金制度:(1)与就业不挂钩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学生。(2)建立与就业挂钩的国家专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单位奖学金制度(即在校就读时享受此类奖学金,毕业后就业要按指定行业或地域就业)。(3)贷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而又没有领取国家和单位奖学金的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学校申请领取贷款(贷款主要是在毕业前分期偿还,也有在毕业后若干年内偿还的)。(4)勤工助学制度。即在校园内外,为学生提供或协助学生进行有报酬的劳动,以帮补学费或生活费用支出。各高校制定的奖、贷学金数额各有不同,考生可登录学校网址,了解各学校的详细情况后,再选择填报。
(四)考生个人愿望与高考成绩相一致的原则
考生要能够被高等学校录取,必须做到选择的学校、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与个人高考成绩相一致。也就是说,在选择填报志愿时,必须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合理定位,从本人高考成绩出发,结合个人兴趣、特长,选择适当的学校与专业,千万不要片面地强调个人的兴趣愿望,不考虑本人高考成绩,脱离实际地“低分高报”。如果“低分高报”,就可能会使自己失去被高校录取的机会。当然,也不必要“高分低报”,如果这样,也可能会丧失好的机会。因此,在选报志愿时,考生应该首先清楚自己的高考成绩能在全省所处的大概位置,进而估计在全省的位置,比较准确地确定自己选报的学校、专业。
(五)符合自身身体条件的原则
每年高校招生,除考虑考试成绩外,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考生的身体素质。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普通高考的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并制定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有疾患者要了解学校或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的规定。因此,考生身体条件成为高校录取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从近年招生情况看,有不少考生因不了解自身的身体受限情况,盲目地填报“热门”、“感兴趣”的院校或专业。如色弱、色盲考生填报医学类、计算机类专业等。这些考生不但不会被有关院校录取,反而会因“时间差”、“志愿差”而错过被适合的院校、专业录取的机会。有的考生则明知自己身体有缺陷,在体检时,采取弄虚作假的做法。这些考生即使侥幸被院校录取,但入学复检时,因查出不适合就读所录取的院校、专业而被退学。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并实事求是地根据体检状况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切忌弄虚作假不合实际地报考学校和专业。
(六)义务、权益与责任、风险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仍属于选拔性考试。高考招生既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做好招生工作,招生部门每年都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平、公正、择优选拔新生,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但是,近年来,不少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过多地强调自身的权益,极少甚至不注意填报志愿的责任和风险。有的考生“低分高报”;有的考生不考虑自身身体条件,不切合实际集中报考受限制的院校、专业;有的考生甚至认为只要上线,招生部门就必须包录取等。考生对填报志愿的片面认识带来的严重后果,大大降低了自身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概率,同时也给招生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压力。近几年来,为避免一些志愿填报不合理的相对高分考生落选,省、市招生部门花费很多精力,想方设法同考生取得联系,努力为他们提供深造的机会。但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部解决这些落选考生的问题是不可能的。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日益扩大,考生的志愿风险也在增大。特别是近年来,高校招生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管理体制的逐步落实,省招生办公室负责投档,录取与否主要由高校决定,省招生办公室只对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因此,考生更应该注意志愿风险,特别是高分考生更要注意。如志愿填报不合理,相对高分的考生落选并不是不可能的。为更好地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省招生委员会经常强调,考生有自由选报院校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填报志愿不当造成的责任、风险。也就是说,考生如果志愿填报不合理,自己应承担落选的全部责任。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义务、权利与责任、风险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就是在选择志愿时,既要考虑符合个人实际的最理想选择,也要留有余地,避免落选。因为,可能会发生考试状态失常情况,也可能会出现选择专业过于“热门”问题。原则上,每一批的志愿(包括学校和专业志愿)应按照从上而下顺序,形成比较理想(较热门)到比较不理想(较冷门)的合理层次。
从2008年开始,我省恢复在高考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从近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看,有两种现象须引起考生及家长注意。一是部分考生志愿呈现“保守型”。这些考生成绩较高,但在参阅往年一些“热门”高校时,觉得风险较大,特别是分数处于边缘的考生,容易患得患失,填报院校志愿往往是降低一个档次填报。二是部分考生志愿“趋向性集中”,大家都认为往年上线考生较少的高校,今年同样会少人报考,因此大家往往会“不约而同”填报往年“冷门”高校,从而使“冷门”高校变成“热门”高校。这两种情形,目前任何人都难以把握。填报志愿时考生及家长应注意考虑这两种情形,使志愿形成合理梯度。
(七)与学业水平成绩相对应原则
我省2012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继续实施《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统一考试制度,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与高校招生录取适度挂钩,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录取条件。因此,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相应层次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多科类、多层次院校对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如下:
报考普通高校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本科(含A类、B类)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第三批专科(含A类、B类)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
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本(含A类、B类)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第三批专科(含A类、B类)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