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6月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中教科):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粤考院〔2014〕103号)的精神,现将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从7月18日12:00时起,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领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申请成绩复查
广州市考生在获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31日15: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各中学和报名点于7月31日16:00前将考生的复查成绩申请通过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gzzk.cn/)上报,由我办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成绩复查组织工作
各区招考办(中教科)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各中学和报名点及时在网上录入考生复查成绩申请数据。
四、成绩复查结果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15日前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省教育考试院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区招考办(中教科)或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由报名点通知考生。
五、考生需妥善保管成绩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高考时考生成绩证明将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和报名点须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补办、不补发。
附件:
1.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