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且品学兼优者将可
获得该项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且品学兼优者
将可获得该奖项学金。
3.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1000-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
优者将可获得该项助学金。
4.学院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
1000元和600元,获奖者占学生人数的23%。品学兼优者将可获得该项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扶困助学措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由当地乡镇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须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院将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措施扶困助学,以帮助他(她)们完成学业。
1.由学生申请,学院予以协助办理(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2.减免学杂费:减免的等级及金额如下:
甲等:1000元-1500元;
乙等:500元-1000元;
丙等:300元-500元。
品学兼优,生活简朴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上述学杂费减免:
(1)父母亲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及单亲家庭经济困难者;
(2)来自边远贫困省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者;
(3)烈属子女、孤儿等无经济能力,难以支持学杂费者;
(4)天灾人祸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难以支付学杂费者。
3.勤工助学:学院设立了勤工俭学专用基金,优先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如:电脑输入,整理图书资料,行政工作助理,家教和保洁等。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可以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费和生活费用。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须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院将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措施扶困助学,以帮助他(她)们完成学业。
1、 由学生申请,学院予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 减免学杂费:减免的等级及金额如下:
甲等:1000元~1500元;
乙等:500元~1000元;
丙等:300元~500元。
品学兼优,生活简朴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上述学杂费减免:
(1)父母亲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及单亲家庭经济困难者;
(2)来自边远贫困省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者;
(3)烈属子女、孤儿等无经济能力,难以支持学杂费者;
(4)天灾人祸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难以支付学杂费者。
3、勤工助学:学院设立了勤工俭学专用基金,优先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如:电脑输入,整理图书资料,行政工作助理,家教和保洁等。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可以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费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