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5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从教津贴申报指引

2014/10/22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幼儿园教职工从业信息采集及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审核操作指引


一、进入相关网站

登录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点击“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行政部门                        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http://www.szxqjy.cn

深圳市教育局:http://www.szeb.edu. cn

福田区教育局:http://www.szftedu.cn

罗湖区教育局:http://www.luohuedu.net

南山区教育局:http:// www.nsjy.com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http://xqb.nsjy.com

盐田区教育局:http://ytjjk.sz.edu.cn

http://www.szyt.edu.cn/HtmlWeb/440308/1201/index.html

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edu.cn

龙岗区教育局:http://www.szlg.edu.cn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www.szgm.edu.cn/edu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psjyk.sz.edu.cn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lhjcjy.sz.edu.cn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dpjyw.sz.edu.cn

或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进入 “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二、登录系统

(一)填写用户名:深圳户籍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填报人填写身份证号码(18位),港、澳、台籍及境外身份的填报人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二)填写登录密码:系统设置的初始登录密码是身份证、通行证和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含字母和括号)。

(三)输入验证码:输入四位验证码(字母大小写不限)后,点击[登录]按钮。

四、修改密码

第一次登陆后须修改登录密码(6-12位数字或字母组合),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如果忘记新密码,可在登录时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本人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获得[动态密码]后登陆。

如果本人手机号码变换、遗失或未在本系统登记,可拨打热线电话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后,将协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五、填报信息

信息填报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填报人确无该项目相关信息的,可填写“无”。填写步骤如下:

(一)基础信息

1.填写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号码登录的,出生日期已自动生成,不需填写;以通行证或护照号码登录的,需填写出生日期。

2. 填写户籍信息:深圳户籍的,请选择“深户”,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的请选择“非深户”,台湾、港澳及境外的请如实选择。

3. 填写编制情况:公办幼儿园填报人选填。

4.上传照片:所有填报人须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上传照片〕,按照系统提示的规格要求上传本人近照(注:此信息重要,请所有填报人务必完成)。

(二)从业信息

1. 填写月工资标准:为填报人月应发工资标准,请根据幼儿园工资表中本人当月应发工资标准,在选项框下拉列表内对应选择。

2. 填写工作岗位:为填报人当前工作岗位,请根据幼儿园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在该选项框下拉列表内选择(注:如果选择“其他”,将无法申报长期从教津贴)。

3. 填写行政职务:指填报人在现任职幼儿园担任的行政职务,请在选项框下拉列表内对应选择。选择“园长”职务的,需填写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号码;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可选择“无”。

4.填写从业资格证书: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培训证书)均需填写证书名称、编号、发证单位和发证日期,无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培训证)的,可填写“无”。

(三)从业相关信息

1.填写工作经历:点击“新增”按钮,从最初经历开始连续填写,填写一个阶段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下一个阶段,直到当前。

2.填写缴交社保信息:点击“新增”按钮,与同期工作经历对应填写。请如实填写,并准备各时期社保缴交清单纸质件。社保缴交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连续计算周期,其中7、8月因故未缴交社保,不影响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特殊情况可延至9月底,但需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注:此信息重要,请务必如实填写)。

3.填写受教育情况:点击“新增”按钮,从高中教育开始填写,填写一个阶段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下一个阶段,直到结束。

4.填写获奖情况: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填写一项后点击〔保存〕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继续填写,直到结束。(注:只填写区级及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5.填写培训情况: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填写一项后点击〔保存〕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继续填写,直到结束(注:只填写区级及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可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培训)。

6.修改或删除:以上信息如出现填写错误,可点击本信息行前的方框,点击[删除]按钮后重新填写,或双击该项目条,直接修改后点击[保存填写]按钮进行保存。

(四)填写合同信息

请填写本人与幼儿园签订的当前有效合同的相关信息,并准备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合同文本纸质件(注:公办园在编保教人员不需填写)。

(五)填写计生信息

除未婚人士外,其他婚姻形式的填报人须如实填写本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六)填写违纪信息

责任事故信息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填报之日前一年内的相关管理记录填写。

六、保存信息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请认真复查,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按钮进行保存(注:所有信息都为必填项,如某项信息无相关内容,请填“无”,如有信息未填,将无法进行保存)。

七、银行账户

申请长期从教津贴的填报人须填写一个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因系统已将银行卡户名与填报人的姓名设定为一致,故不需再填写银行卡户名,请注意银行卡其他信息的一致性(注:此信息重要,请仔细核对)。

八、申请津贴

   (一)申请津贴的,填写完各项信息后请点击[保存信息]按钮保存信息,再点击[申请津贴]按钮提交申请。

   (二)提交申请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的,请与所在幼儿园联系修改。

九、确认及公示

(一)津贴申请提交后,幼儿园应为每一位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打印《深圳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

(二)所填信息有误需重新填写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可点击[初审不通过]按钮退回,由填报人重新填报。

(三)所填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的,由幼儿园管理人员逐个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请点击[初审通过]按钮。幼儿园应将通过初审的保教人员名单在园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应组织核查。将公示无异议的保教人员名单、申请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十、审核纸质材料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提交的保教人员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各区要遵循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区管理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审核结束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逐个登记审核意见。

十一、公示审核结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保教人员名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区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通知幼儿园,将审核通过的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

十二、申请经费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区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及津贴经费预算报区财政部门。市教育局将审核通过的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及津贴经费预算报市财政部门。

十三、查询审核结果

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接到通知后,可登录本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需补办相关材料的,可通过本幼儿园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津贴发放

幼儿园收到核拨的津贴经费后,应在一周内将津贴转入相关保教人员的银行账户,由相关保教人员本人签领确认。

十五、咨询电话


单  位

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热线

福田区教育局

23803659

0755-33018116

罗湖区教育局

25655106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5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宝安区教育局

27756720

龙岗区教育局

89556969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416253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89932380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336235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8333040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8210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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