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发布《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制度。包含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的《清单》的制定,更是为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开辟了新路径。
“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难点在监督。”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多个场合向全国教育系统强调三个公开的意识——“公开什么最有效?以什么方式公开最有效?怎样监督最有效?”从某种程度上,《清单》的制定便是在当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相对复杂的背景下,对信息公开方式的积极探索与完善,对完善高校治理体系的积极追寻,也是对公众信息渴望的积极回应。
阳光透明: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直属高校对《清单》的响应快速而有效。根据《清单》要求,华东理工大学积极组织、统筹安排,研究制定了《华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信息公开条目在10大类50条的基础上扩充到118个小项,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公开时间,还专门配发了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方便公众解读。在对《清单》中所列事项进行全面公开的同时,华东理工大学还着力于招生考试、人事师资、财务资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例如,对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情况的公示细化到出访日程、航班信息和费用预算;对学校教育收费公示中127个收费项目均列出了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
借助信息公开形式及平台的创新和完善,华东理工大学以信息公开网和学校主页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以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载体为补充,充实内容、优化功能,进一步加强沟通、服务师生、扩大影响。2013—2014学年华东理工大学校园网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4769条,微博发布信息520条,微信发布信息170条,发布学校《信息公开公报》12期。
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的《清单》基本覆盖了高校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是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公开内容的细化和深化。教育部办公厅负责人表示,50条清单均是具体指标,既可以按条督查高校是否做到公开,又可以清单为基础设计指标体系开展测评,便于公开、便于评测、便于督查。
截至10月31日,75所直属高校均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其中50余所高校对原专栏进行了改版升级,一些高校还开设了专网。华北电力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高校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栏目,一一对应50条内容,方便公众查找。截至目前,75所直属高校全部在专栏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教育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还向社会发布了75所直属高校公开专栏链接,为公众监督提供统一入口。
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
近年来发生的数起高校腐败案件,多集中在招生、科研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等敏感领域,也使得这些领域的信息公开备受关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扫除信息“死角”,从2014年春节前开始,教育部广泛、多次征集意见,研究《清单》覆盖内容及公开要求。据介绍,在《清单》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特意将高校招生、财务等信息作为重点领域,如专门把高校招生“十公开”中应该由高校公开的8项列入清单,把高校财务预算和决算8张表列入清单,同时要求公开学校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校办企业资产信息、招投标信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仔细翻看《清单》不难发现,《清单》包含的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中,不少规定与备受关注的高校舞弊及腐败案件联系紧密。例如,招生考试信息提出,要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提出,要公开“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人事师资信息提出,要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对高校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范围,细化到具体条目。
不规避“雷区”,不回避矛盾,逐渐成为高校信息公开的一种常态。东北大学详细公开了特殊类型招生的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包括所在中学、资格证书等级及编号、测试具体成绩、分数等;北京师范大学公开了33个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包括报考专业、姓名、编号、初试复试和总成绩、是否为推免生等;复旦大学在专栏公开了每个月拟任干部提拔任用前的公示信息,对选任科级岗位、挂职岗位也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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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底,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清单》要求,高校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事项,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等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应当在清单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度报告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