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教育部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个重磅文件。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全新定义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内容,与考试成绩的呈现,其中不仅仅《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艺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也将被教育部门组织进行考试,并且成绩不再以百分制来呈现,而以A到E的等级和“合格不合格”来分别呈现。避免学生严重偏科,注重促进学生的专长兴趣,这是这份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下面的图可以告诉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怎么评。
部分省区 学生可自主选科目
从考试科目而言,《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不过,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