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热点问题
问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什么?评价内容如何做到可考察、可比较?
答:《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再如在艺术素养方面,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问2:综合素质评价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答:《意见》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要及时记录,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校要进行公示,相关教师要签字确认。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问3:综合素质材料使用非常重要,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关于材料使用问题,《意见》做出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进行。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
二是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进行。高等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高中教师不参与,有利于评价的公平公正。
问4:请问如何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信?
答:社会各界对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问题很关心。《意见》对此作了系统设计。
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二是在评价程序上,突出写实记录、公示审核等,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审核并签字。学校最后审核把关。
三是在组织管理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如何确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高中学校在育人模式方面将做出那些转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什么以等级呈现,并按考生比例来划分等级?和羊晚君一起看看下面的热点问题解答。
5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热点问题
问1:学业水平考试要考哪些科目,考什么?
答:考试范围覆盖所有科目,防止严重偏科。为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考试组织方式分为两种,语文、数学等科目由省里组织统考,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由省里制定统一要求,具体组织方式可以多样。参加高考的学生,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
考试内容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强调命题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不仅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对学生实验等能力的考查。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参加。
问2:学生如何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什么时间选择?
答: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为便于选考,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对于已经确定了3个选考科目的学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问3:学生如何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什么时间选择?
答: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为便于选考,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对于已经确定了3个选考科目的学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问4:《意见》中对考试时间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一是各省每年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二是为防止学校突击考试、过早结束非高考课程,过多安排时间准备高考科目,根据各门课程的容量和正常教学进度,对每个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提出了原则要求。三是各省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问5:大家非常关注高中学生课业负担,与以往相比,改革后的学业水平考试会不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答:这次改革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一是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方式呈现,除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科外,其它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不参加高考的学生,不需要和其它学生学习、备考一样难度的教学内容。
二是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
三是现行高考是将高一、高二学习的内容一直带到高三“算总账”,三年中各门考试科目一直处于备考的过程中,并且毕业时集中考6门,学生考试的门数多,强度大。改革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
今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再如在艺术素养方面,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在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意见》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要及时记录,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校要进行公示,相关教师要签字确认。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