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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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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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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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民 政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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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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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8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广东省中等、高等职业院校接收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职〔2006〕10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报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高〔2007〕4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中(职中、中职、技校)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
(二)报名审核
1.2015年3月11日-12日,退役士兵持本人退役证、身份证、高中(职中、中职、技校)毕业证、近期彩色大一寸2张照片到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申请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经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资格后,当场填写《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交表。
表中的考试类型为“高职统考”,考生类别只能选择“城镇往届”或“农村往届”,考生属性为“高职”,考生科类为“高职”,毕业类别可选择填写“普通高中”、“中等师范”、“其他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他中等学历教育”等。
2.县(市、区)民政局在3月13日将《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名册》(见附件2)及《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汇总送地级市民政局,由地级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于3月16日送地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审核。
3.3月18日前,地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根据《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在普通高考报名网上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
(三)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2015年3月19日-20日为退役士兵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
2.报考地点:退役士兵本人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办理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有关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报名手续时,退役士兵可向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获取登录到普通高考报名网站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到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后(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bm),立即修改并记住登录密码,以备在填报高考志愿及查询高考成绩时使用。考生必须通过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广东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在网上自行浏览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
(五)考生须于3月19-20日在报名现场完成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包括普通高考报名电子摄像、核对报名信息、在核对表上签名等。高考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均不得更改。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报考信息无效。
(六)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25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