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课考试
(一)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试时间:2015年6月7日-8日。
(三)考试内容参阅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考试大纲。
(四)请考生按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领取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请考生按照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四、招生院校
2015年招收退役士兵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见附件4。
五、填报志愿
(一)退役士兵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成绩并划定了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进行,并与报考专科类考生同批填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根据《广东省2015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所列院校查阅《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目录》,了解相关院校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便填报好志愿。
(三)填报志愿的地点:在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六、录取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单独划定退役士兵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加分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15年公布的加分项目和分值执行。
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将各市当年退役士兵的录取名册及录取数据送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将退役士兵的录取情况告知有关地级市的民政局和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
七、入学
退役士兵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在2015年10月15日前,学校将退役士兵学员所录的专业、学制、安置地等情况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省教育厅汇总后,送省民政厅。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学生由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06〕175号)的要求,由省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7个经济发达地区,按当地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下达到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院校根据所录取的退役士兵名单与生源安置地的地级市民政局联系,由安置地的地级市民政局协调划拨入学补助资金。
八、注意事项
(一)退役士兵高考报名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高职类报名点。
(二)各级招生部门在办理报名工作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省民政厅提供的退役士兵名单核实报考人员身份。
各级教育局、民政局、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报名工作和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及时解决退役士兵在报名考试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
2.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名册
3.广东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2015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5.2015年广东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简明流程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