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2015年招生简章(2)

2015-2-5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㈣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艺术设计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声乐;②文学作品朗诵;③舞蹈;④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自备稿件朗读;②即兴评述;③现场提问。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自选舞蹈片段;②基本功与技能技巧;③模仿与即兴舞蹈;④特长展示与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

  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仅一试)

  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⑺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一试)

  考试科目: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古筝、琵琶、二胡)

  ⑻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仅一试)

  考试科目:流行器乐演奏(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⑼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②面试(含呈交原创作品)。

 

三、 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3.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和美术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每人1万元(用于缴交学费),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新生:

  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最高分。

  ②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音乐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或标准分100分)及以上;如美术类、音乐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线100分(或标准分120分)及以上。

 

  四、 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点击进入)

  金钟音乐学院 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

  3.传播学院

 

  五、 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 如深圳大学城市学院获批单独招生,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三个专业将划归该学院。城市学院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注明”城市学院”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5月左右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资格等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2015年招生简章

  注:如有更新,以深大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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