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表

2015/3/6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表


学位

类型

户籍类型

住房类型

积分标准

备注


第一类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型商品房

购房或居住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第三类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租房或其他类住房按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第四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第五类

非深圳户籍

学区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第六类

非深圳户籍

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说明:

1.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2.其他类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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