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2015年3月20日17:0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后修改,并需再次进行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信息和修改手机号,其他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提交证明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扶贫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的将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交由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再交回报名点。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考生和家长签名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
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六)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的标准,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英语口语和体育8科。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中教科)。
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异地借读生的学籍数据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由各初中毕业学校在3月12日前通过中招服务平台打印具有我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名单,张贴在学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如有异议的,考生可提交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报各区招考办(中教科)核实更改。
(二)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先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进行复核。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的,由各报名点收齐申请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后交区招考办(中教科)汇总,于4月15日前提交我办,我办再转交至广州警备区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核。
(三)扶贫生。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各类证件的,由各区民政局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由市总工会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其他扶贫证明材料的,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
(四)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各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点要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申报指引和医务审核工作。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负责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工作,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在中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各区招考办(中教科)要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所有申报特长生的资格进行审批确认。
各类资格审核结果以免费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还可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查询。经审核确认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及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七天,我办通过广州招考网进行公示。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名单还须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中教科)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须设立中考报名点,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和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阻止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二)各报名点要通过中招服务平台用身份证读卡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无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可先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回执”(或临时身份证)报名,并抓紧办理身份证或信息变更,于5月15日前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
户籍信息如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由报名点在中招服务平台录入申请和初审,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
(三)综合表现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于5月15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完成录入。
(四)各报名点要负责做好各项资格审查工作,核验各类资格审核材料,于5月15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完成各类审核。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或区招考办(中教科)印章,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除需退还给考生的原件外,其余审核原件和复印件须存档备查。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满足相应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或不予认定相关资格,已报名或享受相关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指导考生在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各报名点要有计划地在校内开放计算机实验室,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网报名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和家长授权许可,不能代替考生报名。
做好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是顺利完成我市学业考试考务组织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把资格审查关,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严重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15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一览表
2.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3.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4.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
5.2015年广州市中考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6.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7.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