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积分申请入学,积分项目和计分标准是怎样

2015/3/18  番禺区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什么是积分申请入学?积分申请入学是否各年级开放?

 

    答:非广州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在番禺区居住并在广州地区就业的务工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适龄子女在番禺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用积分申请入学。

    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需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就可以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答:户籍在广州地区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申请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在番禺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购买社保;

    4.在番禺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涉及“积分申请”入学积分项目有哪些?哪一些项目必须取得积分?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如何能优先取得学位?

 

    答:首先,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积分申请必须具备在番禺区办理居(暂)住证、计生登记、在广州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这4项积分条件。此外,还可自主选择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情况、投资纳税、住房、义工等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暂)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正当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如何进一步深入了解“积分申请”入学的计分标准?

 

    答:每年招生期间,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积分审核部门,都会及时公布积分入学的办法和积分标准,公众可于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番禺教育信息网查询有关实施细则,亦可关注《番禺日报》及各提供积分入学学位学校、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各企业,各村、居委派发的宣传单张了解有关情况。

 

    参加了“积分申请”入学但不够条件取得公办学位,适龄儿童还有什么解决入学的途径?

 

    答:参加了“积分申请”入学但不够条件取得公办学位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安排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已领证的民办学校。我区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情况,可登录番禺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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