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考试

2015/3/29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 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护理专业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热忱欢迎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读我院五年一贯制大专专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与办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安排在2015年3 月15 日~25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20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3月21-25日。

2.网上报名操作程序:2015年3月15日-20日,考生所在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情况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考试地点。建议有志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院,专业志愿为护理。全省现场确认报名点及考试地点共享,考生可自由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和考试地点。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择在我院现场确认报名(或到惠东县招生办现场确认报名),也可以选择在其他院校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地点可选择在我院,也可以选择在其他院校。

3.现场签名确认报名资格:3月21—25日考生须持预报名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所在初中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初中毕业证)到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

①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②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③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④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⑤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4.各地考生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我们将协助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及确认报名等相关工作。

5.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后,缴交考试费用,文化科考试费25元/科,考试科目语数英三科共75元,所缴报名费一律不退。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我院招生代码:8880025

(二)招生计划、学制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护理;学历:专科;学制:五年;招生计划:108人。

学费:55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文化课考试2015年4月1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二)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各试点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报名时选择考点)。 

 

(三)考生须于4月10日前(文化课考试前一天)到考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环境。
四、考试内容及注意事项
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相关高职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5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凡报考我院护理专业五年制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考试院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我院择优录取。
六、新生注册与报到
被我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注册;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对报考材料中有弄虚作假、存在冒名顶替等违纪违规行为或体检不合格的新生,一经查实,将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366779、2366800
传真:0752-2352415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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