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2015年招生章程

2015/3/29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五年一贯制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88800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端州校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邮政编码:526020

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团结路1号,邮政编码:5260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五年一贯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条件

第十四条 学校2015年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如下: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15日~20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1日~2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15日~20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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