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4〕115号),我省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6月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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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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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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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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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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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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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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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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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下同)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安排。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17日,其中8~12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3~17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市招生办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报名工作。
(二)报考对象。
1.我省2015年高中阶段在校二年级学生、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2.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中学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须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年级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4.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条件并准备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可作为我省2016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之一。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5.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一年级学生。
(三)其他。
1.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含顺德区,以下简称市招生办)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3月28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维护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
2.报名前其他准备工作、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试行)》(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上下载,以下简称《考务工作手册》)。
3.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考点安排与管理
(一)合理设置考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安排由各市招生办负责。各级招生办要统筹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安排,根据本地区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人数以及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合理设置考点。考试所用考点必须是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原有标准化考点不能满足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需要而必须启用其他考点的,须向我院申请并经验收符合标准化考点设置要求后方可启用。
(二)认真做好考点的布置与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加强对考点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要做好考点电子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电子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并能在考试期间将考点实时监控信号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选用电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考点组织考试。各考点必须配备足够的能正常使用的金属探测仪。考点其他组织管理工作按《考务工作手册》要求执行。
四、考务管理
(一)认真遴选考试工作人员。各级招生办和考点要抽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高二级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教师、干部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监考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各考点必须配备不同中学的教师担任监考员,来自同一中学的监考员不得同时在同一个考场担任监考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确保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工作责任书后方可上岗。
在培训时要强调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掌握金属探测仪的使用方法。
2.必须在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监控下经两名考生代表确认密封无异常并签名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拆封试卷和答题卡;
3.提醒考生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考试科目、考场号、座位号、姓名、考生号,确认无误后按要求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
4.提醒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涂试卷类型(根据所发试卷选涂A或B)和所选答案,并告诉考生凡因考生填涂错误的(包括没有填涂试卷类型、不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所选答案、填涂过浅导致计算机无法识别等),其答题一律无效;
5.用红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答题区的空白处写上“缺考”两字,并用铅笔将点名卡上缺考考生的缺考标志涂黑。严禁在缺考答题卡答题区标有A、B、C、D等备选答案的区域内作任何标记,以免影响评卷;